我与孩子父亲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我是被告,孩子判给我抚养)。男方户籍与我不是同一省份,当时男方表示不愿支付抚养费,法官考虑在现实生活中执行有很多困难,于是劝我放弃了抚养费。我当时也就同意了,可是后来男方得一要二,不禁不让我从他家搬出我的物品,还霸占了孩子外婆赠送给孩子的所有金器。我觉得这样对孩子很不公平,不知道还能不能以孩子的名义重新起诉男方?在那份判决书里我放弃了抚养费会不会影响新的起诉?这个对孩子的年龄有没要求?(我的孩子现在两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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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重新起诉,你的诉讼请求是新的,理由也是新的,和孩子的抚养费没有关系,和孩子的年龄也没有关系,孩子的权益被侵犯了,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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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问题,你可以以收入小,抚养压力困难再次起诉,法院可以受理。孩子18岁以下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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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问题涉及二个方面:
1、抚养费问题,虽已判决,但如有生活水平上涨等合理理由,是可以变更,要求增加的。
2、儿子的财产受到他人侵占,你作为儿子的监护人,有权主张要回。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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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的.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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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你是监护人,有权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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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被侵占的孩子的财产也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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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如有需发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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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