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女人在婚姻期间经常受到家庭暴力,被打回娘家子在回新房取换洗衣服时发现锁头给换了,不让女方进屋,有110作证换锁了。2007年九月开始分居,10月男方签字打孩子,费用都是娘家给出的。2008年5月到法院离婚时被男方阿姨打成了精神病,有医院鉴定,但是法院两年来一直拖着不给处理。2009年6月男方又起诉离婚,在女方病没好没到厅的情况下法院给判了离婚。2010年9月女方一个人在路上走又被男方妹妹打了,有证人作证但是110迟迟不抓人,因为男方花钱找了人.2010年男方诬赖女方在4月起诉要返还婚前财产,但是女方在10月才收到答辩状,经历了四个月法院才处理合理吗?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家人要保护女方的合法权利应该到那些部门找,去投诉,又该如何写诉状。另外想问问现在他们离婚一年多的情况下女方可否起诉要打孩子的钱,还有就是男方在女方生病离婚是否要给女方经济补偿,给的话要给多少。拜托你们可以在百忙之中能够给与解答,万分的感谢,谢谢!

民事相关
2010-10-31 21:22: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