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不是就可以及辞及走啊。有急事,交接没来得及办,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工作了一年零一个月,现在由于找到了更好更喜欢的工作,新公司要求第二天去上班,我就在前一天给原来所在公司交了辞职报告第二天就走了,当时由于还要去给客户送东西,所以就走得急,也忘记了要做交接,过了五天, 我想起这件事情,就请同事帮我把东西拿给总经理,她很不高兴,现在说不给我工资。我从学生毕业出来就来这家公司上班最久,中间也没有接触到其他类似方面的情况,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您们的帮助!谢谢!在进公司之初,也没有看到、听到过有什么公司章程,现在她说要按公司章程来办,就是不给我工资。我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我还想问一下,在这件事情上,我有需要承担的责任吗?有些什么责任需要我来承担。谢谢您们!
最后,有律师说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没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难道是我要求就一定能得到赔偿的吗?还是说要通过法院胜诉才能得到,或者是说不一定能得到。用人单位有权不给予赔偿。如果起诉,一定能胜诉吗?希望您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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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
1、如果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前提是你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用人单位没和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替您交保险,您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4、建议您聘请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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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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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