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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私人)参加了增资扩股有一年了,当初公司说是200万一股,因为我投入金额少,就只能和其他人加起来签一股,找了其中一个投资者作为股东代表签合同,给到我们的是协议书,承认是一年25%的年率,当初也承诺如急需资金可实行股权转让,如无人接收,可由董事长接手,现在急需用钱股权转让的话,需要把当初的分红退还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谢谢!急需!

公司企业
2010-11-02 13: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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