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的妈妈在东莞一个超市工作,(但是她只有这一份工作,没有其它正式工作,)早上和晚上过去卖早点和晚餐,一天上八小时班,在那做了一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签其它任何协议,也没有前几天在超市摔了一跤,经检查是骨折,前期拿药,拍片等都是老板出的钱,现在情况严重了,说是要住院,可能考虑到住院开销大,老板那边说住院的话住院费用再商量,请问这个情况下,雇主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呢?
-
属于工伤,老板应当承担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要支付工伤伤残补助。
具体可来电或者Q咨询。
-
你看是不是工伤,是工伤的话,雇主承担全部责任,不是工伤你也可以按照雇佣关系要求雇主承担责任
-
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
老板要承担责任的,尽快进行工伤认定、、、
-
可以申请工伤,
-
这个情况应当是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评残后要求超市赔偿。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