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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6日,我的孩子3岁(2007年11月09日出生)让车碰了,交警队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驾车司机负全责(出租车主雇佣了司机开车),孩子无责任。事发当日送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10月6日做了固定手术,内夹两块钢板,8颗螺丝。10月25日拆了手术线,医生让出院。估计孩子1年后取钢板,3年骨头可以完全长好。孩子出事前在上幼儿园中班,在上学期已上了一学期小班。1、赔偿是找出租车主负责吗?2、都需要赔偿那些费用?怎样计算费用?3、孩子手术后若送往康复医院护理治疗(因为我们不懂如何做恢复功能锻炼,为了把后遗症减小到最小程度,很想送康复医院护理治疗),止孩子骨头完全长好,也就是需要3年时间,送康复医院治疗的这个费用,出租车主应该负责吗?都赔偿什么费用?4、若不送往康复医院,在家护理治疗,孩子需要妈妈的陪护,他们都应该出什么费用?孩子妈妈的误工费他们出吗?5、可否给孩子请幼儿园老师在家给孩子教育,费用谁出?6、本学期给孩子交的学费,学校也不给退了,是不是车主也应该给我们赔偿?7、孩子是否可以索要伤残赔偿金呢?像孩子的这种情况能评定上某个级别的伤残吗?

交通事故
2010-10-26 15:29: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 调解的话可以找车主及开车的人,但不一定能够调解成。起诉要将保险公司、车主、开车人、出租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至于赔偿哪些项目、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法律有明确规定。
    后续治疗费因没有实际发生,法院一般会告诉带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建议让医院出具后续治疗费数额的意见,获支持可能性大些。
    有时效性,诉讼时效为一年。
  • 交通肇事是比较常见的诉讼,孩子有没有伤残或是伤残等级需要鉴定,根据我的经验应当是可以构成伤残了,至于赔偿需要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确定,建议找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