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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号,在汉阳渔场我与对方邓XX因与我老婆发生口角后还动起了手。我听到后前去制止却被邓XX用啤酒瓶砸碎后刺伤颈部造成轻伤!结果在我进医院后,他人就跑了。我自费在武汉五医院治疗! 伤口愈合后我回松滋家里养伤,10月9号在我们当地的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后达成了协议,补偿我的医药费!我答应不再起诉他了。并在协议上注明我在家等他半个月帮他在派出所销案。在家期间我询问过我在武汉汉阳的办案派出所。销案并不需要我到派出所,只要他本人带上签好的协议书就可以到办案派出所销案!所以我第11天就出门上班了! 但是现在他人被抓了!已经押回了派出所!他家人要我回家帮他销案(我现在人在广东上班,由于受伤的原因不能从事原来的负重的工作) 我想请问您:我需要回去吗?需要做些什么?我不回去行吗?因为我们签好了协议的啊!我不起诉他的了! 非常感谢您能耐心的看完我的情况!并且希望您能帮我指明道路!

民事相关
2010-10-27 0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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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