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行凶,蓄意伤人,受害人被打进医院,头部、腹部、腿部多处受伤,如果起诉他将会怎样?他会被怎么处罚?
起因是张某和我店现雇员吴某有私人纠纷,然后在2010年10月23日上午10时许,张某进店便是猛踢一脚,踢中吴某下身、腹部等,接下来我母亲去劝架(张某方有几人劝架搂住了我母亲)结果被误伤打中左眼下颧骨,紫青了一大块,我到现场时,吴某早已被打得鼻血横淌,嘴角溢血,随后被抬进医院。当时我看到我的妈妈都被打了个熊猫眼,非常气愤,不顾警察在场,义无反顾给了张某一拳,随后被警察暴力制止,随后到警察局录笔供,警察就想我们私了,说什么公办的话张某和我都要被拘留,说什么毁了一生的话,再随后恐吓我们说再怎么怎么就喊政府把我们铺面关了,把人赶走云云。执意要私了,说什么年轻人怎么怎么……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拘留就和坐过牢一样?就前科了?我属于情有可原吗?双方该怎么收场?
望各位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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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等相应费用,另外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具体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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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了一拳,你没有陈述对方的伤情,估计无碍,因此,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相反,对方行为相当恶劣,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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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只是打了对方一拳,若不构成轻伤,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不会有刑事记录。但张某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本律师建议:你不予理睬,因为受伤严重的是你的雇员,雇员和解不和解那是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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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估计你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拘留不是和判刑坐牢一回事。
3、要想保证你的最大利益,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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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专业人员进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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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