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几年前,罗某带着5岁的儿子嫁给已经离异的张某。期间夫妻感情一般,2002年时闹过离婚,后因张某认错又再继续婚姻。刚结婚时夫妻向张的母亲卖了老房子《当时张的母亲已经改嫁》,然后盖了新房子。2006年时政府修路占用了房子地基。罗又向娘家人借钱修了楼房。今年初又在娘家人那里借钱加上儿子自己的积蓄给儿子开了铺子。7月份张生病,先后在镇医院,县医院,XX华西医院治疗检查,在医生确认没什么大碍的情况下回到家。张的老母亲非说还有病还很严重将其接走。然后又以对张不好为理由要求离婚,平分财产并且不还债!请问
律师:罗某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