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主要财产有,房屋一套,汽车一部。购房时间为婚姻登记前两年多,一共68万,女方出资十万,剩余为男方向其哥嫂借得,结婚五个月,现剩十万还清。房屋现价80万。汽车也属婚前购置,现价约四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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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可以视为合伙购置,扣除债务后依据合伙的份额比例来分割,具体可与我联系。汽车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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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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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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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需要均分。房屋属于共同购买,需要按现市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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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资如果不属于借款,则应视为购房人之一,与男方共有此房产权,离婚时可按比例分割房产,或平均分割。其它财产如汽车等属于共同财产,也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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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一方个人所有,女方出资可以作为婚前共同出资行为,按照比例要求返还。因男方有出轨行为,属于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可以适当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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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出资不属于借款,则女方应属于购房人之一,与男方共有此房的产权,离婚时可按比例分割房产,或平均分割。其它财产如汽车等属于共同财产,也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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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