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出售,谈好了价格是42万,对方先付了14万,然后要房产证过户批下来拿到证后才付清余下的28万款给我,请问中间存在什么风险?要怎样才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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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要避免风险,最好将资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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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付款风险,也就是说对方取得物权后,若再次出卖并转移出卖款,你的房款的收不回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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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你们双方可以写个协议,对此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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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后,房产就属于对方的了,对方有可能不付余款。最好是在转让房产时双方签一份转让协议来约定,以便将来可以主张权利。具体的细节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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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