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自与妻子结婚后,丈夫每月都将其工资交给妻子保管,可妻子却不让丈夫知道钱的去处!只是在新房建成后拿出5000元左右购买家具!
2、丈夫发现妻子与其朋友或同学(妻说的)发短消息,但偷偷摸摸,有时候妻接收的短信息在看后立即删除,即便丈夫要求看也不行!
3、丈夫发现妻子与其单位某男持续2个月电话和短信息频繁(每天短消息数目都在50条上下,最多时超过100条),并且在这段时间底妻子怀孕,妻子也承认与其有了感情(事发时询问得知),但不承认这次怀孕为单位男子的!
4、丈夫和妻子通过双方家庭成员在一起沟通,丈夫给妻子了一个机会,妻子当时承认做错了,保证以后不再与那个男子联系!当时并未有证据直接支持!现妻子不承认与那个男子有任何关系!其父母也矢口否认其子女有不正当行为!
5、一段时间后丈夫发现妻子与其朋友通过手机短信沟通,要和丈夫离婚!
婚后因公路拆迁,房子钱款等事项均由男方父母出资,但房屋审批表上却有妻子的名字,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因占用田地,村里每人都有几万元卖田款!这种情况下丈夫申请离婚,财产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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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进行婚外情调查,如果查证属实女方有婚外情并导致婚姻破裂,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女方财产并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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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应属于你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应不属于共同财产,不给妻子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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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起诉离婚的话,首先你们的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公路拆迁你们修的房子是谁修的,是你们夫妻还是你父母修的,还是你们夫妻和你父母共同修的?如果是你父母修的,那这个房子你们夫妻就没有份额,如果是你们修的,你们共同共有,可以分割,一人一半,如果你父母出资了,要他他们出资的款额退出来给你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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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婚外恋,属于过错方,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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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