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协的合营企业合同要点如下
1)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英镑,中方出资800万英镑,英方出资200万英镑,
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
3)合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
4)合营为36年,合营进入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百分之30
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英国法律。
请问,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