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父母生了两儿一女,我是老大.我妹妹是老二,弟弟老末.户口都和父母分开的.在拆迁时父亲户口迁到我这,后拆到3套房子.面积一共是280个平方.其中240个是原先房屋的面积,原先户主是我,连我儿子和孙子,为三代.后父亲户口迁到我这后为四代人.按拆迁规定我以评价购得另外40个平方.先父亲去世后,我以评价购得的40个平方.我的妹妹和弟弟,是否有权有继承权和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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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如果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之一的,对其产权份额你们三人有相应的继承权,每人1/3。如果不是,该房不属于你父亲财产,你们三人不发生继承。只有产权证上登记的人才享有法定的居住权;其他人是否有权居住,要看产权人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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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所购部分,是你所付,他人无财产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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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产权证,上面有你父亲的名字就涉及继承问题,反之就没有!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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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否有你父亲的名字?如果有,那么属于他的财产份额子女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那就需要具体分析,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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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拆迁补偿款份额,子女有继承权。具体补偿份额,需要依据协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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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