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具厂今年8月工作期间把手锯了,我是开料师傅,把左手锯掉4个指头,接了两个半,我打听了我的伤残是五六级,请问单位能给多少?我是左手干活,吃饭,我在这干了八九年也没签劳动合同,能陪我吗?如果打官司我有工作服,工牌,环保袋,圆珠笔,还有在厂门口照的相能做证据吗就这些能陪我多少,这个厂是私人的,就给我上了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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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和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请了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一般都会受理,当然也不能拖太长时间,以至于都无法鉴定出伤情是否因为此次工伤导致的。
其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没签劳动合同,看看你手中还有没有能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协商,就去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同时,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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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级别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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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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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认定为工伤,然后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待遇支付给你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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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