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关外一家塑胶厂工作,我在公司的职务是生产组长07年5月份进厂,工资加津贴每月大概3000左右(我们单位每个月发两次工资,一次计时工资,一次竞业限制)和单位的合同是签到明年五月份的。前几天我的主管找我谈话,意思是现在公司精简人员,让我自己走人,请问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如何算的?厂里在08年左右开始帮我们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的,之前没缴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如果我现在离开除得到每年一个月补偿外,是否能得到今年11月到明年5月的基本工资和竞业限制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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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双倍补偿金,在宝安可以找我办理,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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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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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可要求补社保。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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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给合理的补偿你可走人,如不给就不要自已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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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你,可要求补偿。按工作年限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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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己主动辞职,那么,公司可以不给你补偿金;所以就补偿款最好和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关于竞业禁止的补偿,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如果约定你离职后不能去同行那里上班或者开与现在行业特别接近的公司之类的,那么,是应当给予你竞业禁止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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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