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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5日晚:兰兰还未成年被林林的哥哥林大强奸。强奸后兰兰哭着跑出去找其余的朋友在网吧。大家问她怎么了,她说被林大强奸了。胖胖知道后就告诉了兰兰的男友。男友第⒉天就砍伤了林大。当晚林大就跑进了派出所送进了医院。兰兰随后自己也跑进了派出所。告了林大强奸。当晚在医院林林找来胖胖。随后胖胖就被林林的朋友杀害。当晚就有生命危险。第⒉天才抢救过来。兰兰第2天来到派出所报到才知胖胖昨晚被杀害。证据证实后准备抓林大。林大人就跑外地去了抓不到人。兰兰男友与几个朋友一起被抓被判半年。林林也判了半年。这件事情就这样平静了7年。现在林林找到兰兰要兰兰去销案,说现在网上追捕。叫兰兰销案。请问:这个案件可以销案吗?

民事相关
2011-01-09 12:02:3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此案涉及刑事案件,不能销案。
  • 您好!已经立案了,不可能销案。
  • 强奸案是公诉案件,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自己均无权“销案”,犯罪嫌疑人终身将处于侦查机关的追诉期内,只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另,建议受害人自己发现犯罪嫌疑人时也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不能。
  • 涉及刑事犯罪,不可能销案,要追究刑事责任。
  • 我国的刑事案件从起诉人的角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诉案件,一类是自诉案件,就本案案情来看,涉及三种犯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三个案件里,除故意伤害案的轻伤害是自诉案件以后,其余两种犯罪均是公诉案件,即由公安机关侦察、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律审判的案件。兰兰是这一起系列犯罪里的强奸案的受害人,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即由人民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兰兰是无权销案的。别处,亡命天涯的林大在法律上的唯一出路是自首,因为已经立案,他将终身受到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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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