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为:孩子归我抚养,男方还是应该给孩子适当的抚养费。财产依法对半分割。 1、他出车祸即离家出走,共产生医药费用会不会让我一同承担。在住院共产生费用6万多,此6万多是有医院开的发票。1.8万为双方协调后,车主赔偿给被告的,还剩下4万发票。听说为外面私人医生“土医生”开的药方所产生的费用。 那么在“土医生”那所产生的费用能算数吗?是否也要我来一同承担呢? 2、 因他家境较贫困,若离婚后,是否会给予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3、 孩子已6岁,自出生以来一直在这边抚养,被告不曾尽到任何责任,不曾给过任何钱财之类东西。按目前的收入状况,我家比较好,且双亲还年轻,家庭环境较好;而被告只剩下1位老人--母亲,生活环境和家庭教育环境较差,且兄姐均已分家。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让孩子在一个较好的环境下成长? 4、 孩子若判给我,那我这边是否要给被告适当提供费用? 5、 被告离家出走后,因上班需要,我买一辆价值6500元的摩托车。没有告诉他,不晓着他是否知道。此摩托车所产生的费用向她人借钱的,请问此摩托车算为共同财产还是应算为共同债务呢? 我这边就是要求孩子一定要归原告抚养,可以适当减少被告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但不给被告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1、 判准原、被告离婚 2、 婚生子陈宇判由原告抚养,原告可以适当减少被告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 3、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对半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由原告向被告支付聘金人民币2万元,金首饰5钱,被告入赘原告家为婿。1999年10月24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2000年7月17日生下一男孩子。由于彼此间缺乏深刻了解而仓促结合,加之性格差异巨大,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性情暴躁,常因琐事而无端挑起是非,且有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等好逸恶劳的恶习。因此,婚后原、被告间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儿子自出生以来,一直是由原告及原告父母艰苦地抚养,为其健康成长考虑,原告一直勉强与被告维持着婚姻,盼其能痛改前非,但被告依旧我行我素。2002年夏天期间,被告更是弃家庭和儿子于不顾,离开原告家,从此与原告分居至今,期间不但拒不寄钱回家抚养孩子,反而多次以儿子的生命健康等威胁原告及原告父母。婚姻关系现已名存实亡。 夫妻共同财产:冰箱、电风扇、消毒柜、抽油烟机、电视机各一台;大板椅、音响、组家俱各一套。(给男方的一辆豪爵125的摩托车。)

婚姻家庭
2008-03-31 22:30:30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1.到时被告说在外面欠下好多的债务(被告曾经跟我说过要请他的朋友出庭做证,要是他的朋友硬说有向他借一笔钱),要我来一同分担,我该么办,那么我其不是很冤,是不是?我一个人赚钱要养自己/孩子/父母,还要与他一同分担债务,如果真的要我与他一同分担债务,可不可以用抚养费来交换,不知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有这种想法?
    2.他知道我很想要这个孩子,他就是知道我这个弱点,我怕到时他会提出一些超越我能力范围的条件来要求我,或者利用某种人事关系来办事,从而达到目的,不知法律上会不会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 1、他是离家后才出的车祸;
    2、他是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他的家庭是比较穷的,但是只要他去赚钱还是足够应付自己的生活费用的。为何要让我一个弱女子去养一个大男子呢?我自己也是要生存的呀,更何况还有一个6岁大的孩子要养。我是想问,有没有可能不给他生活费呀?
    3、我要如何举证医药费存在问题呢?不是正规医院的治伤, 为何还要我一起承担呢?你说要是他完全遵照医生的嘱咐,那他还需要花那么多的冤枉钱吗?
  • 完全可以不给他生活费
  • 他的家庭困难不是给他补偿的理由,他是独立的人,已经和原来家庭没关系了。
    如果因无工作,可以在分割财产给予适当照顾,你没有给付他生活费的义务,因为离婚后你们已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了。但游手好闲拒绝工作的除外。
    离家出走后发生车祸,这时夫妻关系仍然存在,所产生的费用你应该承担,但没有足够证据证实的费用可以不承担。
  • 到时他随便找些朋友合伙期骗来出庭做证,随便说他外面欠下很多债务,他有人证,而我却找不到任何关于他作伪证的证据,我其不是完了,我真的真的很在乎我的孩子,财产/抚养费我都可以不要,我只要我的孩子,我就怕法院到时误信谗言,而把孩子判给被告,那我.....
     
    一个很在乎孩子的母亲,焦急的期待您们的回复,万分感谢!!!
  • 没用于家庭的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你不用管.
    孩子一般是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对方支付部分抚养费.
  • 他离家出走后发生车祸,产生的这笔费用那应该列为他个人而不还是共同来承担,是这样吗。那上面的"萧律师"怎么会说是==>医疗费共同承担。如果你认为有虚假的部分,可以提出质疑,那虚假的部分是指哪些?
    因我是一个工人,文化不高(初中),对于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会问一此比较特殊而奇怪的问题,请各位多多见谅.
  • 应该承担,上面我有解释
  • 忘了还有一点问题尚未请教,就是说==》被告有:性情暴躁,酗酒、赌博、夜不归宿等这些好逸恶劳的恶习,以及以儿子的生命健康等威胁原告及原告父母,法院到时会不会叫我拿出证据来证明呢?因这些都是没有证据,法院会不会说我假造供词呢?因为被告的确是这样子的,这些动作都是在半夜里发生,只有我的家人知道,而我的家人能够出庭做证吗?证词法官能够相信吗?

    以上,万分谢谢!!
  • 各位律师好:
    您们是不是对我提出的问题感到很无聊或是很啰嗦,然后就不理我了,不回答我???我真得想得到各位的帮助,谢谢!!
  • 1、医疗费共同承担。如果你认为有虚假的部分,可以提出质疑。
    2、如他生活困难,你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3、你争取到孩子的可能性较大。
    4、不用给他费用,而是他要给你付孩子的部分抚养费。
    5、车是共同财产所借债是共同债务。
  • 同意!
  • 1、医疗费共同承担。如果你认为有虚假的部分,可以提出质疑。 2、如他生活困难,你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3、你争取到孩子的可能性较大。 4、不用给他费用,而是他要给你付孩子的部分抚养费。 5、车是共同财产所借债是共同债务。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