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咨询几个问题:一、83年父母单位分的房子,99年母亲去世后,2003年可以购买产权房了,父亲花钱买下,这个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算母亲的遗产吗?我可以和弟弟及外婆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吗?二、我弟弟一直住在这套房中,户口也在,父亲购买产权房时未告知我弟弟,产权证上只有其一人名字,能否算购买无效?三、父亲月退休工资4千元,有房产。现因小脑轻微震颤要动手术装起搏器20万,每三年另付3万。现逼着我们出钱,20万(弟弟15万,我5万),并三天两头写信到我单位闹,要上法院告我。我因买房还贷及小孩初三读书花费很大无现金支付(父亲在我结婚至买房到孩子身上从未花费一分钱)。我提出建议要其将现居住的房子置换成一套小一点的,可置换20~30万去动手术。如他一定上法院告,会怎么判?

继承
2010-10-16 21:4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你母亲已经在购房之前去世了,该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如果产权证登记在父亲名下,则你们不能将该房作为母亲的遗产继承。二、购房时如果你弟弟当时未成年,可以不告知。如果已经告知,你弟弟也在调配单上签字,则购买有效;否则,可以申请宣告购买无效。三、从你反映的情况看,由于你和弟弟已经成年,因此你父亲除了要求你们支付赡养费之外,其他较大数额费用无权要求你们支付。如果起诉,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具体筹款措施,你们家庭可以协商解决。但考虑到中华民族家庭和睦和尽孝的传统美德,在你们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还是应该尽量为你父亲治病筹款。
  • 一对一咨询中已做答复,请查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