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几个问题:一、83年父母单位分的房子,99年母亲去世后,2003年可以购买产权房了,父亲花钱买下,这个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算母亲的遗产吗?我可以和弟弟及外婆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吗?二、我弟弟一直住在这套房中,户口也在,父亲购买产权房时未告知我弟弟,产权证上只有其一人名字,能否算购买无效?三、父亲月退休工资4千元,有房产。现因小脑轻微震颤要动手术装起搏器20万,每三年另付3万。现逼着我们出钱,20万(弟弟15万,我5万),并三天两头写信到我单位闹,要上法院告我。我因买房还贷及小孩初三读书花费很大无现金支付(父亲在我结婚至买房到孩子身上从未花费一分钱)。我提出建议要其将现居住的房子置换成一套小一点的,可置换20~30万去动手术。如他一定上法院告,会怎么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