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职务是班长。昨天发工资时发现我的底薪从7.39加到8.5。但是补助金劳保费却从700降到了300。事前没有任何通知。请问这算不算违反劳动合同。如果起诉有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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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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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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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违法劳动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有需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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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经你同意降你的工资是违法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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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降低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起诉有补偿,建议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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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对补助金劳动保费有具体数额的约定,单位的做法是违约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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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