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藁城的一个小区,房子已经买了三年了,去年搬进来的,今年八九月份房产证开发商才办下来,因为是在中国银行贷款,银行通知如果继续贷款的话,需要去城建局交纳评估费,和我一样贷款的业主有很多,既然银行通知说都需要交纳,我就去第一个办理的,当天就交纳了800块钱办理完毕了。(因为找了熟人,便宜了不少)哪里知道后来的业主不知道什么原因谁也没交。可能是人多力量大,今年的房价和三年前相比肯定是涨了,所以按照现在的房产评估,评估费肯定会高。听银行的人说,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可能和城建局达成一个潜规则协议,所以谁也没交,开发商就解决了此事。我找过开发商管理这件事情的人和银行的人,已经两个多月了,现在还没有解决,开发商说我这钱没有打到他们账户上,管不了,也退不了。银行也这么说,我是没有办法了,心里特别不平衡,请问我这事情该怎样解决呢?盼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