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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登记的单位集资房,父亲已经于2006年过世,现产权证上是母亲的名字。2010年母亲想卖掉这套房子,可跑了好几趟交易中心,都说不能做买卖交易,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必须先办理继承,然后才能上市做交易。可母亲跑了相关的司法公证机关,公证机关说只要产权上姓名是你母亲的,而且你母亲健在,就可以正常做买卖交易。 阅了相关资料,规定从2007年10月开始,虽然是共有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处理房产。 请问我母亲该做啥手续才能卖掉这房子,假如儿子不孝,他不做弃权手续,那我母亲又该如何来处理这套房子呢?

继承
2010-10-13 13:39: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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