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买一房子,交了5W的定金了,但是因为他们是做生意的,夫妇两人都没买社保,因为深圳的限购令,现在他们没办法买。
如果毁约的话好像要赔人家20%的房款,于是问问能不能用我的名义买下,也就是意味着以我的名义贷款,月供他们来负责,他们现在开始交社保,等社保满一年后再过户给他。
前提:我最近三四年没有购房打算,可以算首套,我交了几年社保,工资办理贷款应该通得过。
想问一下,如果真的这样操作,对我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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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法律风险,如果你朋友未及时还款,银行可以起诉你要求还款。必须完善相关手续,防范法律风险。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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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的政策看,以你的名字买此房,就算你有一套房了,以后再买就算是第二套房,贷款受限制。多少年之后的政策还未出台,不好说以后有没有更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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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今后购房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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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上的事难说,不过你法律上的风险还是有的,最好双方对此事有个书面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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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