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办产证是在05年,我没有在2年内提起过上诉,是不是就不能再要回自己的产权了。像这种情况,只有永久居住权能不能要求得到1/3的卖房款?谢谢,再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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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适用于给付之诉请求权案件,也就是一方请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案件。除了给付之诉案件之外,还有变更之诉和确认之诉两类案件。变更之诉是要求权利内容的变化;确认之诉是请法院确定行为合法或违法的状态。这两类诉讼都在民法理论上来讲,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你还是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确认你的相应权利。但是如果得到法院支持之后,能否要求恢复原始状态、增加你为权利人、返还1/3卖房款等行为,是否应该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民法理论上有争议,届时还看要具体的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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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把情况说的具体点,是怎样一套房屋,通过购买还是怎样获得的,现在产权人在谁名下,所谓三分之一卖房款指什么?一般确认产权自知道权利被侵犯起计算二年诉讼时效,所以请您把前因后果描述一下,才能给您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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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该限制,只要有证据证明当初登记机关登记错误,依然可以要求更改(但登记机构一般会要求提供法院的判决作为依据)。而该房子的产权已经法院判决确认,且判决结果对您不利,这是本案的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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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