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我右转的时候,有俩行人占道聊天,我按喇叭警示无果就减速度慢行,右侧转向镜碰了其中一个妇女,当时那女的也没摔倒还骂了我局,我看没什么事也没停车,那块有监控不让停车我就走了!
到今天下午,交警通知我肇事逃逸!
我去交警队找到警官,警官说是软组织轻微损伤!没住院没拍CT就有个诊断书,我要来电话,晚上买了营养品和水果去了那女的家,那女的54岁 打工 说自己无能打工了叫我赔偿一个月的误工费,
我想问下,我这是逃逸吗?她提出的要求合理吗?交警应该怎么处理我?当时我真的没感觉会这样,就是胳膊有一块青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