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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红安县人,我家于03年年底生了一女,孩子快六岁时我们担心小孩长大后孤独(因我老婆原来是姐弟两个,她弟弟由于出车祸去世,我的岳父母心情很是悲痛)决定不管男孩女孩再生养一个,在今年9月底,又生下一个女儿。我和我老婆都是城镇户口但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我们这里超生罚款标准大概需要6万多元。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罚款能否减免?能减免多少?罚款能否分期上交?孩子上户口还会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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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17:57: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