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的3月1号到塘沽的一家私企工作。面试的时候,跟我说好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只开1000元的基本工资,三个月后有奖金,奖金看这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而定。从500-800元不等。试用期后上保险签合同。三个月后把我从内勤的工作调到仓库工作。我们的奖金是两个月发一次。七月份的时候我因为鼻炎做了手术,共花费医药费13000多元。因为公司没给我上保险,我全部是自费的。出院后八月份我们开了奖金,我只开了400元,我找到我们的老总和他谈工资和保险的事,他让找副总,副总说得签合同,签三年的,但是我问他甚么时候签他说等他不忙的时候,之前我的同事来公司已经有一年了,到现在也没签合同也没上保险,他一直拖着说没时间。九月份我们又发奖金了,因为完成了任务,同事都开了800元的,我只开了500元。因为我找了他两次,对他们表现的很不满。现在他又招了个人,想把我辞了,我该怎没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能。我们既没有工资条也没有奖金的条,什么都没有我该怎没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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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补缴保险及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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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和按照医保待遇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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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您可主张双倍工资。
2、单位应该为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缴纳产生的费用单位应承担医保所应担负的数额。
3、如果您没有过错,单位单方面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您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4、建议你注意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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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