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时候借了47000元钱给男友(前男友)投资股票。对方一直没有出具借条等任何的手续。后来我们各自成立了自己的家庭。这笔钱这些年讨要一直未果。现在求助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到这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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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必须证明有借款的事实存在,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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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最好再提供一些其他的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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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又缺乏借条等书面证据证实,因此如果诉讼的话可能会比较困难。建议直接找本人或者他的父母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也要尽量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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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如果是银行转账,那么你可以直接诉讼拿回,没有时效问题,如果是现金,那么最好再固定些证据,比如:谈话录音,或者如果他肯的话补一份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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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