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绝出庭,法院作出缺席,如判决离婚,可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日起二个月后视为送达,被告如在十五日内没有上诉即案件生效,视为离婚。如法院不判离的情况下,只能等到案件生效后满六个月以上再第二次起诉离婚。”
请问
1:这其中的“公告送达判决书”是什么概念?是指要登报公示吗?
2:“自公告日起二个月后视为送达”是指2个月后不论被告是否有收到判决书,都视为收到吗?
3:“被告如在十五日内没有上诉即案件生效,视为离婚”这15天是从被告收到判决书开始算15天内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