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苏州园区一小区的业主,2008年年底交的房,从房子装修好入住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了,但是半年前发现承重墙和填充墙结合部出现细微裂缝,到现在裂缝越来越大,而且所有的房间都有这样的情况. 所以我找开发商,因为裂缝太多怕维修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毕竟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所以建议开发商帮我家贴墙纸,但开发商说不同意,只同意维修,但不能保证维修后的色差和以前一样,现在我又找开发商,开发商又说现在不同意维修,等过一段时间房子下沉到底时再考虑维修. 我想问下,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或贴墙纸吗?如果不能赔偿只能维修的话能不能要求维修后色差和原来的一样,基本看不出来就行.还有我可以要求他们现在维修吗?最后,维修对我造成的误工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