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一开始就打算把现在自己租的这套房子卖出去的,但在租房给我的时候没有跟我说(在合同签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成立?但我又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他一开始就打算卖掉这房子)。
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又没有看仔细,导致房东钻了空子,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房子转让后的一些权益的保障。而且合同上的赔偿对自己而言没有什么意义?才是押金的10%,押金才2000块!如果真走法律程序的话,自己没有没有一点保障!
望高人指点,应该怎么应付这样的问题?(自己找套房子不容易,搬家更不容易,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