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9月19日将装有报销发票的邮件(已完整填写相关地址)交由韵达快递公司业务人员发由我们北京总公司,截止2010年9月26日北京收件人仍未收到邮件,2010年9月30日韵达公司业务人员确认该邮件已丢失。邮件内发票总计42,698.80元,我存有韵达公司人员签收的快递单底联(但韵达公司人员称没有找到应由其公司留存的底单)。现在我仅要求韵达快递公司出具邮件遗失证明(仅需证明该邮件由于其公司原因丢失,不需证明邮件内物品),韵达快递公司人员于2010年10月6日开始承诺8日早提供证明,直到今天(2010年10月9日)晚,该证明仍未提供。我想请教一下,我还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我正当的权益?我还可以向哪些部门继续投拆请求解决问题?我应该以何种方式及可以要求韵达公司赔偿多少金额?急昐解答!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