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留有一处房产,兄弟姐妹四人各继承25%,现其中一人想要放弃自己的25%份额换取自己有生之年在这套房屋居住的权力。请问:1.这样是否可行?
2.如可行,是不是四人签订协议去公证后,就不用去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了?
3.不去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房产证依旧写已经去世的老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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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分割遗产,以及各继承人之间如何行使权力,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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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办理过户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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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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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协议公证效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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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四人全部同意,该行为有效,是否办理房产证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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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可以协商解决如何处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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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即可,办理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是否办理产权过户由你们协商确定,不办理过户不影响原产权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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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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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