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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2004年5月,我姐夫在单位(沈阳某银行)去北戴河旅游(随旅游团出发)途中,因突然颠簸从旅游大客车的后坐跌落,造成胸椎受伤,在医院躺了半年,目前仍然留有严重的后遗症, 请问: 1:是否算公伤? 2:是否该向单位和旅游团要求赔偿? 3:现在提出是否来得及?

劳动纠纷
2005-03-09 17: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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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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