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 2004年5月,我姐夫在单位(沈阳某银行)去北戴河旅游(随旅游团出发)途中,因突然颠簸从旅游大客车的后坐跌落,造成胸椎受伤,在医院躺了半年,目前仍然留有严重的后遗症, 请问:
1:是否算公伤?
2:是否该向单位和旅游团要求赔偿?
3:现在提出是否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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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想申请工伤,但是单位不给开证明,认为这是单位旅游,不符合工伤.这里有沈阳的律师吗?能不能为我们代理此事?
谢谢两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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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还来得及;
2、如果旅游公司有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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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申请工伤鉴定。
你所的情况可以向旅游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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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