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这套房子是公房,户口一共5人(外公、外婆、父母和我)外公外婆于近两年相继去世,房租一直是我妈缴纳的。现在外公外婆的其他子女说他们也有份享有承租权还要我们给他们钱。我想问下现在承租权变更是由户口里的人才能享有,还是其他子女都有权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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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不是同住人的话,户口在里面的人优先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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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同住人中变更,其他人无权处分!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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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不存在继承问题,原承租人去世后,原先的共同居住人有权成为新的承租人,或者要求继续居住。户口在房中,且已经实际居住满一年的,为共同居住人。因此只有共同居住人才享有相应权利,其他子女是无权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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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