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进入供电公司,一直是以待业青年性质做到2002年底,一直未签定合同,2003年国家实行农网改造,我被调到大冶供电公司[隶属黄石供电],性质属农电工,并签定了合同。2007年新劳动法颁布,供电公司为了规避同工同酬的法规,成立了个所谓的三新农电公司,让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签字,后将我们转入农电公司,说我们现在是在独立的公司上班了,和供电没关系了,我们还是从事电力工作但属于劳动派遣了。其实我们都知道其实还是供电再管理我们,因为公司的领导都 是供电公司指派的。现在请问我不做了,工龄该怎么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