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拆私还公动迁,奶奶和哥,我及女儿四人被安置
之后一年父母户口回到上海大家一起居住
01年家人协商同意由我爸用工龄优惠买下此房产权
之后奶过世,我们先后迁出此房,只留父母居住于此
现父母爬楼感体力不支,准备170万出售此房,由我补贴70万换电梯房,将来产权写父母和我,且由我将他们养老送终。可哥却说他的居住权灭失,要求父母按1/4房屋出售款支付给他
父母认为若我们都要回居住权,他们当初动迁没份岂不得去睡马路?
是否当初同意买下产权就默认放弃我们的居住权并同意可任由父母处置?父母应按几分之几支付给他居住权?居住权和产权金额相等吗?若不等,应该折成%几?如支付居住权后,虽我会补贴父母买套电梯房,但我哥也有一份解决父母居住的义务,这如何解决?他应该支付多少百分比?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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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同意你们父母买下产权,就认可放弃,并同意可任由父母处置,除现产权人外其他人无权主张权利了!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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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使用权房屋购买为产权房后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产权人同住人等的关系处理,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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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当初同意你父母买下产权,就认可放弃产权,除产权人外无权主张权利了!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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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可以处分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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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包括购买公房)房屋产权原则上看产权证。你哥如不是产权人,无权要求享受房屋的相关权利。但购买公房的情况有些特殊,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记载但有其他证据证实其他人对该房享有产权的,可以要求确认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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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