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房屋动迁,和开发商谈判时我要求原地还面积,开发商同意。谈3次
感觉不合理没成,后来开发商告诉谁家先签协议谁就位置往前抢,我觉得不符
合政策,现在被告知,由于别人要的面积多我家没位置,想把我往后条街调,
但我觉得接受不了,我家黄金地段房租高升值快其他地方比不了1.开发商说他
合理,政策是谁先签谁先选房,但我认为那是指住宅 2.开发商说这么决定是住
户选代表同意的,但是我不知道选。3.一条街14户有6户签的原位置,只有4户
往上家串,有1户同意上下条街,还有2户没位置了,还都想要原址。这也不是
大多数居民的意愿。
请问:1.开发商这么做合理吗?2.有关于商服动迁的规定吗?文件哪里能找到
?3.谁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我怎么解决?急于得到帮助,拜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