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在结婚前曾2个月2做过次流产,并且他都之情,正好在最后一次流产刚满半年他就提出了离婚。2009年3月,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我怀孕了,在一个月的时候做了B超,显示胎儿没有胎心,我就做了流产。我跟他说过我怀孕了,他不信,后来做流产我也就没有在跟他说过,2009年5月,他第一次起诉时侯我还在停止妊娠半年内,他就起诉了,法庭上我也没说做流产的事。
请问:我可否像他要赔偿,还有他第一次起诉是否算是无效?
请有能力的人帮助我,我现在很无助,因为不懂法,很多事情靠我个人是完成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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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要赔偿的,但在分割财产时,可考虑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争取适当多分一些,如果自身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建议诉讼还委托律师稳妥,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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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问题,依法分割,适当照顾女方,
人流问题,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第一次起诉问题,如果再起诉属于第二次起诉了。
如果他要再起诉,建议和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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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需要法定事由,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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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先收集对方的财产证据。离婚分割财产时做到有的放矢。2、婚姻存继期间妊娠流产索赔没有法律依据。做起来有一定的困难。3、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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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判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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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约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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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不是要求赔偿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不离。具体操作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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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退还彩礼是没有依据的,这种病是性病,会传染的!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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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