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 我于2008年10月7号登记结婚,婚期我父母给了我5万元嫁妆钱,其中2万元于我父亲的工资卡里购买家电(日期为2008年10月4号),剩余的3万元存入我个人的帐户(一部分钱购买家电,家电共计花费3万元)。后来家里亲戚也给了我1.5万元。还有我父母给的1万元改口前,和他父母给的一万元改口前。他父母在结婚前给了我3.2万的彩礼钱。2009年3月他提出离婚,要求退还他3.2万彩礼钱,并要求分割存款5万元,其中一万元我购买了个人保险。 请问,我父母给我的嫁妆钱算不算是婚期财产。如果不算,这些钱应该怎样分配。 2.在2009年3月我离开他家后,发现他有性病(尖锐湿疹)后来找到了他的病历本,头次就诊时间是2008年12月7号,在我们结婚后2个月,我一直不之情,还在2008年12月份做了孕前检查。 请问他这个病算不算是性病,他的隐瞒是否算是过错方。这算不算是婚前就有性病,这个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家庭
2010-10-03 12:50:0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婚前给的嫁妆属于个人财产
    彩礼不用退
    隐瞒性病,性病可以要求赔偿。
  • 首先,对于你说的嫁妆,取得在结婚登记之前的就属于婚前财产。
    其次,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先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再次,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对于其有病,头次看病时在你们结婚后,然后故意隐瞒你,你可以在提起离婚的同时,要求其赔偿
  • 1、如果双方婚前约定是嫁妆应属于婚前财产。2、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不用返还。3、如在结婚前对方明知自己有性病还隐瞒病情与你结婚。并对你造成伤害,你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无需返还彩礼,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不算是婚前就有性病
  • 嫁妆钱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与他分割。彩礼钱既已登记并共同生活就不退了。
    算是性病,隐瞒是有过错,但你的证据不能证明婚前就存在,也不能因此就是无效婚姻。
    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 你好!
    退还彩礼是没有依据的,这种病是性病,会传染的!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10865
离婚前转移个人财产违法吗
1616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企业个人所得税在哪儿申报
企业所得税
企业个人所得税在哪儿申报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5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