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职期间,我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上出现了问题(我们公司认为是我的工作失误而间接造成的),我们公司起诉了乙方;而在买卖合同出现后,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我被开除了,并让我填写了《离职申请书》和对经手的工作进行了交接。
我是在7月31日把相关资料交给了人事部门,后来就没去上班,公司也没过问;到现在,我向公司要我的档案和保险本,公司才说:“得等和乙方的官司有结果了才能把我的手续都办好。”
现在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这件事情了!希望专业人士答疑解惑!!!
-
就你所说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你的档案和保险。
关于你所说的竞业限制的问题,我们认为没有触犯竞业限制,因为你7月31日已经离职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1、公司的做法欠妥。其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劳动保险转移手续。
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你是不能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如果违反此规定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竞业限制期限内单位应该按月给予你经济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