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闹离婚阶段,近期男方作为主贷人开始恶意不还公积金中心贷款,以此威胁女方,因此女方目前作为次贷人也不还,双方僵持,至今已2个月未还款,公积金中心已开始催款,并说明在六个月后将起诉双方,比起之后离婚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女方倒是希望干脆由国家将房子收去进行拍卖还款。如果公积金中心通过法院将房子拍卖,但是男方(他为二婚)及其与前妻所生之女的户口在里面,且在上海无其他房子,也没地方迁户口,原籍为湖北,这样的情况如果影响拍卖,法院会怎么处理?(现在等于他是欠了国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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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按照执行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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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被拍卖的,对于婚姻可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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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内不影响房子的拍卖,建议起诉离婚,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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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一时难以解决的话,法院可以先裁决是否离婚,财产问题由他们以后再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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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