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开着三马车浇地,把车停到了路上(并没有压到对方的庄稼)。浇完地要走时,对方拦住车不让走,说路是他们的,不让走。其实只是在他的地头儿,两家以前有一点小过节,对方是没事找事。争执中对方先动手,我朋友朝对方头上打了几拳,失手至对方耳膜穿孔。对方做了轻伤鉴定,要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后经多方调解,要朋友拿两万元了事。(对方没有出具费用证明,而且伤势不重,并没有住院治疗)本来是对方滋事,我的朋友会负刑事责任吗?应赔偿对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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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有了轻伤鉴定
如果你认可以这份鉴定,那,你朋友就负刑事责任了
如果你不认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当然,负刑事责任,并不就是要受刑事处罚
赔偿对方,让对方满意,就可以处罚,轻处罚。
事情原由是情节问题。轻伤是构成标准问题。这是两个不同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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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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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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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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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不能协商解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款项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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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刑事责任,委托律师处理此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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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涉嫌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属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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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鉴定轻伤没问题,就要负刑事责任。赔偿看对方票据,但协商肯定要多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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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况是打架斗殴中的故意伤害,你朋友很可能会被判刑,对方如果接受了你的赔偿,那么刑事责任可以不追偿,赔偿的数额没有具体的规定,有双方当事人协商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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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