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下。2个月前,我去了移动公司上班,是营业员,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期是2年,说明了试用期是2个月。现在2个月到了,公司认为我不合格,所以把我解雇了。不过很郁闷,我之前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说2年内不能到同行业其他公司上班。可是我现在已经被解雇了,而且之前我也只是试用期,还不算正式上岗。请问我还需要遵守这个保密协议吗?因为我现在有个机会进电信公司,不过我怕这个保密协议问题到时候会有麻烦。当时协议上说是违反协议的话要赔偿30万元。我就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继续遵守该保密协议不,我能现在去电信公司上班不。麻烦你抽个空帮我解答我的这个问题,我在这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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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最长不超过两年,且在约定时,对方应当以经济补偿作为条件才能生效。举个例子,你若是2000元一个月,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你遵守保密协议,那么公司应当按月支付你保密费,若对费用没有约定,该保密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是否掌握了商业秘密也是富有保密义务的前提之一。
如满意我的回答,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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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详情,可来电咨询,我很气愤某些大企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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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是应该的,估计是有竞业禁止条款。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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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