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我,我的母亲与我的继共同父生活了近12年,但在第11年的时候他们才领了结婚证书。我的继父有一儿子,当初是判给他的母亲的,所以不和我们共同生活。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继父的,房子是拆迁后分到的使用权房。
请问:
1)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继父的,房子是拆迁后分到的使用权房。我母亲想出钱买下房子转为产权房,并把自己的名字做入房产证,是否这样这房子就属于我母亲与继父的共有财产,并各分一半?
2)继问题1),若我母亲出钱买下房子后,没能把名字写入房产证,这房子我母亲是否有份?
3)待我母亲与继父百年后,此房由谁继承?我或继父的儿子?如何分配?
非常感谢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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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到一半产权,你继父的房子他与前妻生的儿子和你都有继承权,如果你母亲后去世也有继承权,他的一半可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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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母亲如具有同住人资格是可以作为共同产权人买下来的,2、作你你母亲和你继父的共同产你和继父的儿子对各自的父母有继承权!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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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和你继父的儿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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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有房屋,平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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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