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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一位农民工,是以前建筑工人,我九年之前初中毕业后就跟着我的亲戚出来打工.在嘉兴浙江三建公司五分公司造房子,而我亲戚是这个公司的小包工头.一天我在加班的时候,从高处坠落.造成脊髓受伤,送进医院.那时由于亲戚同公司的关系,叫我们不要上报,说会给你治好的.那时医生也没对我们直说会永远的残废,说在家过几年就会好的,(我那时小,什么都不懂,还以为自己真的会好,那个医生可能也被收买了,而我那个亲戚为了以后能有生活承包,也没同公司谈赔偿的事情)在医院治疗半年后,我就出院回家了,但是大小便失禁,双脚肌肉委缩,不能行走.这期间医药费是公司出的.   我在家养了二三年,一直没好,家里又没有很有文化的人,根本想不到赔偿的事情,加上那时和亲戚的关系,也不好说什么!我那时也怪自己命不好,认为命注定的,不好怪别人.这样一年又年,慢慢的长大,才懂得残废的滋味,付出无知的代价,后来接触了电脑,才知道还有个劳动法,才知道我的损伤是永远性的。 现在这个建筑五分公司还在,时间过去这么久,我还可以和这个公司打官司吗?我有希望获得赔偿吗?谢谢大家能回我?

劳动纠纷
2005-03-09 2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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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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