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邻居家原本有一条共用的路,路就在我的宅基地(我家大院)前,但邻居提出要修宽路方便通行,他拿一块自留地和我换,后来在我没在家,就和我家父母改了一条从我家院子2/3的地方通过的路,我回家后我不同意这样,要求换回原样,但邻居坚持不同意换回。(当时没有写协议)。后来我就到镇司法所要求处理,最后是三方同意在原路宽(2M)扩宽到3M让其通行。我在得到司法协议后我就在原路的3M外砌围墙,邻居却不让我那样砌,说只能是在路的两端量3M然后拉直线,这样我的宅基地就受到损失。我是自愿让他1M扩宽原路的他还这样不讲理。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司法协议签字后能反悔吗?如果邻居不按司法协议我还能要回我自愿让出的1M也就是就让他走原2M的原路吗?如果他司法协议不能解决我要到法院起诉还动武力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