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3年了,一直发现我老公与前妻有来往,最近还一连窜有经济方面来往,借钱,信用卡刷钱不还,贷款保证,我发现了提出离婚,我能有赔偿吗?我们之间共同的财产有20万的房子一直空着,我想搬去住,可他说要卖了还钱,他不肯,是信用卡他前妻刷了不还。他拿了俩分利息还了。我们之间有一个女儿,我想带女儿搬到那住,并提出离婚他要我出4万。我该出吗?我们现住的是他婚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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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权利没有,应由他个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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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支配权,夫妻共同债务也需共同承担。因此,在这个问题你需把握好你们的共同财产。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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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婚姻期间的债务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同时婚姻期间,除了日常的生活所需开支以及小额开支可不需经双方共同决定外,对重大财产的处理,应事先征得夫妻一方的同意,否则该处分行为另一方可主张无效或可撤销;若一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可于离婚时予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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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无权单独处分,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他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的,房产是你们共同的,建议到房产部门做异议登记,这样他就买不了房子了。建议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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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