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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口头放弃房屋继承权,后突发疾病去世,尚未来得及写遗嘱,子女办理何手续才能得到房屋继承权

继承
2010-09-18 12:45:2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1、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继承法若干意见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如有充分证据你继母放弃继承权,其应得财产应由其他继承人均分。因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故你继母的子女不能继续就该财产主张自己的权利。如利害关系人不承认且无充分证据证明你继母曾作出过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则你继母所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转继承进行分割。
    3、若相关各方无争议,可做公证后过户,暂不分割产权的可在内部形成书面协议;若有争议须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首先,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作为子女享有继承权。主要是你们在继承份额上的问题。
  • 你的问题信息有限,不知所云
  • 放弃行为无效,继母的份额转由她的继承人继承。
  • 你好,一般来说口头放弃的行为无效。
  • 放弃行为无效,可转由她的继承人代位继承,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 按法定继承办理。
  • 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
    继母放弃行为无效,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母应当继承的份额,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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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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