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2007年,通过他的朋友认识了一个叫大鹏的,人,他说他以帮我找工作为名,向我爸爸先后共要十多万,直到现在,工作没影,钱也没了,人也是刚刚通过其它的人,联系到了,至今没见过,
-
如果他没有能力办到,确以给找工作为名索取钱财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属于诈骗。
-
可以报案。
-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诈骗,没有一点问题,你直接到公安机关告他吧,否则你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
如果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则涉嫌诈骗,建议及时报警。
-
属于诈骗,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